珠海中富: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9-05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备忘录第3号》”)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9年9月26 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并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 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珠海中富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并通过公司OA系统发布了《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 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 (2)公示时间: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8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OA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 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 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 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及《备忘 录第3号》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 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备 忘录第3号》、本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 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10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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