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9年10月11日 16:40:35 中财网
原标题:齐翔腾达: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公司提名张军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张军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以及职
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由此,我们同意聘任张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张元荣 叶兰昌 林丹丹





2019年10月1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