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和兴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宏图”)为公 司下属子北京拓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明科技”)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壹仟万元整,期限壹年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下属子公司业 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 和兴宏图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拓明科技的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 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佟 琼:____________________ 黄德汉: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文海:______________ _____ 2019年9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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