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或 “ 独立财务顾问 ”) 受 獐 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担任 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 。 平安 证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 、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 、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3 、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 、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 、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平安 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 的承诺 》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 宏 石 军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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