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19-058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9年0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修订通知》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 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修 订通知》的规定编制执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 相应变更。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修订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6号《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和第三届监事会 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 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 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账款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新增“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 面价值; (5)新增“租赁负债”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 账面价值; (6)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 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 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 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报。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成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和 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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