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关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 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 的利益。本次变更后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杨文斌 钱小瑜 章颖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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