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9- 05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通过 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可以发挥零部件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优势,有利于公 司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本次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已提交公司七届十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调整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2019年1-7月关 联交易发生额 原2019年 预计金额 计划调整 金额 调整后2019 年预计金额 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 限公司 采购 电机、驱 动控制器 24,197.02 25,000.00 10,000.00 35,000.00 帝宝车灯制造(合肥) 有限公司 采购 汽车配件 8,330.02 9,000.00 10,000.00 19,000.00 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 司 采购 汽车配件 7,611.15 8,000.00 5,000.00 13,000.00 由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2019年对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帝宝车灯 制造(合肥)有限公司、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将超过年初预计金额, 因此本次对上述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道一动力公 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上海路东大连路北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本企 业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出口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机械设备、零部 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0%,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持股50%。 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末总资产 15,963.37 万元,净资产 1,971.38 万 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069.53 万元,实现净利润 34.30 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李明兼任道一动力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规定,合肥道一动力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发生 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2、关联方名称:帝宝车灯制造(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帝宝公 司”) 企业性质:合资 法定代表人:陈志平 注册资本:17,4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15号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乘用车、商用车、客车及其它机 动车辆前大灯、后尾灯、雾灯及其他相关灯具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18年末总资产21,955.59万元,净资产15,203.37万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302.52万元,实现净利润203.70万元。 主要股东:Lupo investment worldwide Ltd持股65%;合肥江淮汽车有限 公司持股35%。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平兼任合肥帝宝公司董事长。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合肥帝宝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3. 关联方名称: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力轮胎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 法定代表人:李小云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注册地址:长丰县岗集镇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轮胎生产、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 工程技术、科技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节能、机械、环保技术咨询及 交流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18年末总资产236,952.71万元,净资产84,282.04万 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29,678.63万元,实现净利润-1,728.40万元。 主要股东: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持股 10%。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平兼任万力轮胎公司副董事长。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万力轮胎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 生产协作主体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若无市场价格参考,则根据产品特性, 以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 结算方式:由本协议双方按月结算;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在 签订具体购销合同时,根据产品特性和各自的结算政策进行具体约定; 协议生效时间:协议自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争议解决:协议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业务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主要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时可以利用汽车 零部件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优势,在保证采购配件质量水平和供货及时性的前 提下,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化配置。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 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性亦未受到影响,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 赖。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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