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2019年08月23日 20:45:33 中财网
原标题:智光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经对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我们认为: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发起设立智光工业能效基金,可进一步加强
产融结合,整合公司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资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
易。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小卫 潘文中 张德仁

2019年8月19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发起设立
智光工业能效基金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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