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五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通过审核 相关资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2019年1-6月,公司不存在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没有为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包括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主 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 保情形。 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议案》, 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 意见: (一)从以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看,本金利息均安全回 收,不存在违约,取得较好收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目前自有资金相对 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投资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预计会有部分资金 暂时闲置,运用这部分暂时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 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 保障。 (三)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章程要求。 三、关于公司因利润分配再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相关行权价格、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根据公司 《股票期权及限制性激励计划(2017)》有关规定对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独立董事同意进行本次调整。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主管部门相关通知要求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 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盛宇华 刘一平 2019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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