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娱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 审阅,并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REIAL CLUB DEPORTIU ESPANYOL DE BARCELONA, S.A.D.球员Borja Iglesias Quintas转会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西班牙人将球员Borja Iglesias Quintas转会至贝蒂斯为公司正常 业务需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球员转会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转会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赵智文 纪传盛 廖朝理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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