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9年08月07日 16:06:30 中财网
原标题:万顺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
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9年8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关于使用现金购买汕头市派亚油墨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现金购买汕头市派亚油墨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整合上游企业,降低成本,提升相关研发能力,有利于
客户互补,产生协同效应。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
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宗柳





张吉辉





陈泽辉







二○一九年八月六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