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9-055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4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5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09,500,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1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286,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822%。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214,68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290%。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214,68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90%。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64,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1%;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178,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7%;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7%;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6%。 表决结果:本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11,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12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2%;反对7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2%;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11,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12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2%;反对7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2%;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11,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12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2%;反对7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2%;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罗雪珂、陈雪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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