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19-063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下午3:00至 2019年8月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3座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余海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共有22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代表公司股份 418,919,235股,占公司总股本850,870,049股的49.2342%。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8,780,335股,占公司总 股本850,870,049股的49.217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3%。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7,198,27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6.12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对所审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940,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3.0052%;反对154,978,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504,45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77%;反对3,693,82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23%。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马梦怡、谢天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 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 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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