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桂林旅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9-028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 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5人, 实际出席1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通讯表决,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 让桂林市环城水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桂林市环城水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城水系房产公司”)为 公司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 材料销售。 环城水系房产公司自2010年成为公司的独资子公司以来,主要任务是管理 福隆园地产项目。福隆园地产项目已于2014年末由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承继。2015年至今,环城水系房产公司没有具体经营业务。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4月30日,环城 水系房产公司总资产1,230.38万元,净资产405.51万元,2019年1-4月实现 净利润-29.88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目前正在清理相关涉房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将持有的环城水系房产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5-00240号《审计报告》 确认的净资产值为依据,转让价格为405.51万元。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因本次交易对象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 李飞影先生、董事谢襄郁先生在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分别担任总经理、常务副总 经理,公司董事阳伟中先生担任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单一排名第 二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表决时,关联 董事李飞影先生、谢襄郁先生、阳伟中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未对环城水系房产公司提供担保,也无对环城 水系房产公司未收回的债权。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桂国资发【2018】2号)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持有的环城水系房产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桂林旅游发 展总公司已经桂林市国资委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转让环城水系房产公司100%股权事项完成后,将不再持有环城水 系房产公司股权,环城水系房产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转让环城水系房产公司100%股权的目的,是为了清理本公司涉房资产 或业务,以便于之后的资本运作。预计本次转让对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额约-500多万元。 本次董事会议结束当日,公司与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 议决议; 2、大信审字[2019]第5-00240号《审计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桂林市环城水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独立意见; 5、桂林市国资委《关于桂林市环城水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关 事项的批复》; 6、《股权转让合同》。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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