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嘉凯城: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长和董事辞职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和董事辞职事宜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因工作变动原因,黄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黄涛先生辞 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黄涛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涛 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黄涛先生辞去公 司董事长职务。 2、经核查,因工作变动原因,霍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霍东先生辞职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申请 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霍东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最 低法定人数,能够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霍东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霍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二、关于增补钱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的提名及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钱永华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 司章程》第9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 3、我们同意将《关于增补钱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钱永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贾生华、陈三联、梁文昭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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