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五洲新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后认为: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需,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及 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的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已连续多年 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永平、严毛新、屈哲锋 2019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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