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艾格拉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会议,与会董事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我们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讨论后,现就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 保有助于其业务拓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鹏 陈文清 朱谦 2019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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