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富满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9年04月03日 19:36:40 中财网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1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刘景裕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总
结,并编制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管
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8年
度各项经营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代表全体董事,对公司2018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
了总结,并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
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和《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通过了《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185,088.2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248,753.10元,加上公司
2017年末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0,472,679.9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409,015.0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23,748,567.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19年度有重大投资计划及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
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经审议认为: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编制了《2018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董事
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19年向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含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20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将视2019年生产经
营的需求确定,实际贷款金额以公司与授信行签订的单项授信文件(包括《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等为准;授信担保方式可以
采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景裕先生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相关文件以及相应的
银行贷款合同。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办理2019年度银行
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景裕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采购重大设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采购总额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生产经营设备,具
体采购金额将视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而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景裕先生
在上述额度内与设备供应商签署相关合同以及其他文件。授权期限为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且为了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影响,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进行相应会计政策调整,
并对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会计估计和会
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内容,并相应办理工商
变更手续。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和《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
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
及签署相关的协议,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
行业水平决定其报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补充协
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
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
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
特定对象发行。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市
场情况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
日或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8,378,000股(含28,378,000股)。具
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
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5名(含5名),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
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万元)

1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
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8,116.52

2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8,116.52

35,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和《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所
作的分析及提出的具体填补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宜,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发行条款,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
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选择、募集资金规模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
关的其他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体方案;

2、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


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方案
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相关的股份限售
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
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
文件等);

5、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如募集资金到位时
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
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
执行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次序。


6、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
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在不超
过发行上限的范围内调整募集资金数额)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
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在前
述有效期内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行使,且该等转
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度)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同意公司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回报
规划(2019年-2021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15点整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办理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7.《关于公司拟采购重大设备的议案》;

8.《关于聘任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
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度)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