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9年03月31日 16:46:07 中财网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
动力”)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文生等 23 名江苏瑞铁轨道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铁股份”)股东合计持有的瑞铁股份 4,000
万股的股份,占瑞铁股份已发行股份数量的 71.43%(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
会提供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对本次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查了董事会提供的
相关资料,并在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背景前提下,针对相关资料与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获得了我
们事前认可。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之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具备可操作性。



四、
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
质量、增强
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与公司、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18

12

31
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预案及其摘要已详
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风
险。



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
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