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来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4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 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三项会计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2017 年5月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 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19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 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 3 月 2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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