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嘉澳环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9:16:34 中财网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
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基于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了
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范围内之委托代理购销行为
,是为保证公司生
产活动的临时性进行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参照
市场价格,在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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