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旺能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经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全面了解,认 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 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曹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和金、张益、蔡海静 2019年3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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