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平治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 正的原则,经审慎分析,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以11,122.40万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51% 的股权,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行业需求,对于公司战略布局和产 业链延伸有重要意义。公司在收购相关资产决策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讨 论,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了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和评估 报告,降低了收购的风险。 此项收购涉及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郭庆应履行 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陈连勇 张轶男 冯雁 2019年3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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