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红蜻蜓: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50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 最低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 少注册资本及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等。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 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 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 下: 1、 申报时间:2018年12月7日-2019年1月20日(工作日的 9:00-17:00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 业园红蜻蜓大厦 3、联系人:薛霞 4、邮政编码:325102 5、联系电话:0577-67998807 6、传真号码:0577-67350516 7、电子邮箱:ir@cnhqt.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