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七 匹 狼: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21日 16:56:4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8-024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2018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在厦门市思明区观
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
7名。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少明先生,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参加本
次董事会,分别书面委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兴群先生,独立董事赵蓓女士代为出席
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
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半年报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网以及2018年8月22日公司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
年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
年8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18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18年6月30日)》。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与公司关联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订立金融服务协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持续


评估并出具了该评估报告。鉴于公司现任九名董事中的周少雄、周少明、周永伟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
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
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本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
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18年6月30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
预期,同时,为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
利,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
(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如公司总现金净流量为正数,公司将积极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
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董事会制定的股东
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并提请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
年8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未来三年
(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
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堆龙德庆七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龙德庆七尚”)
进行增资,将堆龙德庆七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亿元。本次增
资所需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堆龙德庆七尚100%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进行增资,符合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增资资金将根据堆龙
德庆七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分期缴付,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不
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堆龙德庆七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事宜。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
年8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对公司
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期的议案》。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其中的
1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厦门七尚”),作为公司主要的对外投资主体,围绕时尚消费生态圈的各个方向,通
过直接投资或者组建专项基金的形式去参与一些服装行业以及相关的时尚产业、零售消
费产业的新机会。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投资了16N、Karl Lagerfeld等项目,基于投资
的便利性、跨境投资并购政策限制等原因,相关项目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而厦门
七尚的募集资金尚未对外实际投入,因此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
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基于目前的投资环境以及公司业务开展的实
际需要确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系
公司结合外部投资环境及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并同意将此事
项提交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事项已经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此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事项无
异议。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
年8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延长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
年8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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