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大族激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之独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 回归,能提高股东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股东利益的提升。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亚英、邱大梁、刘宁、谢家伟 2018年8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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