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日海通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3月19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 十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18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孟祥云女士、王欣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祥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以及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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