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鼎立资本:委任非执行董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DT CAPITAL LIMITED 鼎立資本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356) 委任非執行董事 鼎立資本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李鵬女士已獲委任為非 執行董事,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李鵬女士(「李女士」)履歷 李女士, 37歲,於二零零七年取得遼寧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於二零零二年取得河北科技大 學工商管理學學士學位。李女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律師,並為廊坊仲裁委員會合資格仲 裁員。 李女士,現為中國河北瀛川律師事務所主任,及中國河北瀛川律師團團長,擅長知識產權、 民商事、房地產等法律業務等等。李女士亦熟悉企業管理,並致力於研究商務活動中的法律 風險防範,商標法、公司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建築工程、勞動合同法相關的企業法律 風險控制。李女士的其他主要社會任職及榮譽包括但不限於廊坊市政府法制咨詢委員會委 員、廊坊市廣陽區政協委員、廊坊市消費者協會特約監督員、及廊坊市多個政府機構的常年 法律顧問等。 — 1 — 李女士已與本公司訂立日期為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的服務合同,自服務合同日期起計為期三 年,須由任何訂約方給予另一方一個月的事前書面通知予以終止。李女士有權收取每月薪酬 15,000港元,該薪酬由本公司的薪酬委員會經參考彼於本公司的職務及責任後釐定。李女士 的委任任期僅至於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為止,而屆時將合資格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 膺選連任。 於本公佈日期,李女士並無於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擁有權益。 於本公佈日期,李女士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定義見香港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概無關係;彼於過去三年亦無在任何上市 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或出任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屬公司的其他成員公司的任何其他職 位,或擁有其他重要委任及專業資歷。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女士已確認,概無有關彼的委任的其他事宜須敦請股東垂注,且概無 有關委任李女士的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2)(h)至 (v)條的任何規定予以披露。 董事會謹此對李女士加入董事會表示最熱烈的歡迎。 承董事會命 鼎立資本有限公司 主席 陳佩君 香港,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 於本公佈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梁景裕先生、梁治維先生及陳令紘先生;非執行董 事陳佩君女士及李鵬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郭明輝先生、勞志明先生及夏旭衛先生。 — 2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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