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紫光股份(000938)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0年03月20日 18:23:47 中财网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0—00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 年
3 月18 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3 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以3 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 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通过《2009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同时,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保证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上预案需经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完整,保证了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形成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也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整体评价是真实、客观、完整的。

同时,本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合理;未发现公司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09 年度,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遵循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操作程序,关联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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