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方源(600656)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上海工行) 被执行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3 月13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62-2 号、63-2 号、64-2 号、65-2 号、66-2 号]。(详见本公司2009 年11 月10 日、21 日、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二、法院判决情况 1、判决本公司归还上海工行9800万元本金及截止2009年9月20日的33,659, 373.11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2、判决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62-2 号、63-2 号、64-2 号、 65-2 号、66-2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一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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