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6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4日,公示期共计10天。 3、公示途径:公司OA系统及子公司企业微信。 4、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四)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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