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002319):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质押股份拟以股抵债暨权益变动可能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23:07:12 中财网
原标题:乐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质押股份拟以股抵债暨权益变动可能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质押股份拟以股抵债
暨权益变动可能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是依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民事调解书》(2026)沪02民初51号正式生效。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方可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份尚未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持有公司股份将从9,472,510股减少至2,5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4.52%下降至0.00%(不足0.01%);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从61,472,469股减少至52,002,4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9.35%下降至24.83%,本次权益变动可能触及5%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本身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质押股份拟以股抵债的情况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通股份”)于2026年10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告知函,获悉因大晟资产、周镇科、优悦美晟与崔佳、肖诗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已达成法院调解,优悦美晟所持公司部分质押股份涉及附条件以股抵债安排。具体情况请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涉及附条件以股抵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6)沪02民初51号),约定优悦美晟拟向崔佳过户乐通股份股票6,630,000股,向肖诗强过户乐通股份股票2,840,000股(合计9,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2%),用于清偿大晟资产与崔佳、肖诗强的债务,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可能触及5%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号景田邮政综合楼601室;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康欣社区景田北一街28-1号景田邮政 综合楼1楼106室  
权益变动时间以实际过户登记时间为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 年10月20日出具《民事调解书》)  
权益变动过程依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民事调解书》(2026) 沪02民初51号的约定,以其持有的公司9,470,000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4.52%)折价抵偿大晟资产所欠崔佳、肖诗强的 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4.52% 下降至0.00%(不足0.0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9.35%下降至24.83%,跨越25%的5% 整数倍刻度。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乐通股份股票代码002319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控股股东大晟资产 之一致行动人,其自身非第一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9,470,0004.52%   
合 计9,470,0004.5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执行已生效《民事调解书》 以股抵债)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深圳市大 晟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 份51,999,95924.8251,999,95924.82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51,999,95924.8251,999,95924.82
 有限售条件 股份0000
深圳市优悦 美晟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 份9,472,5104.5225100.00%(不足 0.01%)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9,472,5104.5225100.00%(不足 0.01%)
 有限售条件 股份0000
合计61,472,46929.3552,002,46924.83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注1:上述比例以公司总股本209,472,000股为基数计算。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方可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后,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从 61,472,469股减少至52,002,4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9.35%下降至24.8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大晟资产所持公司股份51,999,959股(占公司总股本24.82%)已全部被冻结。若相关债务未能妥善解决,上述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强制处置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

6、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大晟资产及优悦美晟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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