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大华股份: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
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本公告所述的公开招标项目,是否能中标、以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如子公司中标承揽相应业务,是否能增加当期及今后的盈利,受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告下的预计金额不代表根据会计准则在2026年度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收入金额,不构成公司对实际中标金额的承诺,特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2026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近期就“中国移动2027 年至 年新一代人工智能超节点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华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启智慧”)符合项目的招标条件,拟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并结合业务实际情况,205,000 如本次项目中标,则形成的合同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万元。华启智慧能否中标以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5% 、本次项目的招标人为公司 以上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的下属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参与投标事项构成关联交2026 10 23 易。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晓明先生、何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参与公开招标形成的交易预计金额已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为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申请豁免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陈忠岳 注册资本:5,321,884.8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51160R 经营范围:经营GSM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住宿(学员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游泳馆(限分支机构经营)。 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785.65亿元,净资产为8,757.59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51.41亿元,营业利润为1,008.87亿元,净利润为1,002.96亿元(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系公司5%以上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4、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中国移动2026年至2027年新一代人工智能超节点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MCC20260500251) 3、招标内容:集中招标项目,采购人工智能超节点合计20480卡,及配套Roce交换机448台、存储82套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尚处于投标阶段,能否中标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中标,双方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协议,具体条款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公开程序参与关联方招标项目,中标后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推进公司发展。交易各方的履约能力良好,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直接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类关联交易的累计发生金额为3.84亿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通过参与公开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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