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688123):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20:56:28 中财网
原标题:聚辰股份: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48,95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45,2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3,750股
?
归属股票来源: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20万股,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5,817.3037万股的0.76%。其中首次授予113.82万股,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0.72% 94.85% 6.18
总额的 ,占授予权益总额的 ;预留授予 万股,约占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4%,占授予权益总额的5.15%。

(3)授予价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26.40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6.4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68人,均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均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四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四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或毛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 核年度营业收入(A)或毛利润(B)  
  目标值(Am)或(Bm)触发值(An)或(Bn) 
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 股票及在 公司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 露前授予 的预留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2023营业收入(Am)=8.62亿元 或 毛利润(Bm)=2.99亿元营业收入(An)=7.76亿元 或 毛利润(Bn)=2.69亿元
 第二个 归属期2024营业收入(Am)=9.91亿元 或 毛利润(Bm)=3.43亿元营业收入(An)=8.92亿元 或 毛利润(Bn)=3.09亿元
 第三个 归属期2025营业收入(Am)=11.40亿元 或 毛利润(Bm)=3.95亿元营业收入(An)=10.26亿元 或 毛利润(Bn)=3.55亿元
 第四个 归属期2026营业收入(Am)=11.97亿元 或 毛利润(Bm)=4.15亿元营业收入(An)=10.77亿元 或 毛利润(Bn)=3.73亿元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营业收入(A)A≧Am100%
 An≦A80%
 A0
毛利润(B)B≧Bm100%
 Bn≦B80%
 B0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X值的规则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 A 
注:上述“营业收入”、“毛利润”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毛利润”指公司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之间的差额。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评价标准特别优秀(A)优秀(B)中等(C)有待提高(D)急需提高(E)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Y)100%100%80%0%0%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
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票激励计划
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9月232023 10 6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企业内部书面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23 10 13 2023
() 年 月 日,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聚
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3 10 18
() 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3年10月1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以27.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3.82万股限制性股票,向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6 2024 4 29
() 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4年4月29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的权益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 以
27.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68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7)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8)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
23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9)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并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2023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10)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调整后)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3年10月18日26.40元/股113.82万股68人6.18万股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调整后)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3年10月18日26.40元/股3.50万股2人2.68万股
2024年4月29日26.40元/股2.68万股5人0万股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1日、2025年4月12日以及2026年5月16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聚辰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2021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期次归属人数归属日期归属价格 (调整后)归属数量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第一个归 属期第一 次归属63人2025年1 月8日26.40元/股26.1650 万 股1、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 将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第一个归 属期第二 次归属1人2025年4 月9日26.40元/股0.50万股27.60元/股调整为27.40元/ 股; 2、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 将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7.40元/股调整为27.10元/ 股; 3、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 将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7.10元/股调整为26.40元/ 股。
第二个归 属期58人2026年5 月13日26.40元/股24.57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1日、2025年9月11日以及2026年5月16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聚辰股份关于2021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归属期次归属人数归属日期归属价格 (调整后)归属数量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第一个归 属期1人2025年1 月8日26.40元/股0.3750万股1、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 将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7.60元/股调整为27.40元/ 股; 2、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 将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7.40元/股调整为27.10元/ 股; 3、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 将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7.10元/股调整为26.40元/ 股。
第二个归 属期1人2026年5 月13日26.40元/股0.3750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归属期次归属人数归属日期归属价格 (调整后)归属数量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第一个归 属期5人2025年9 月9日26.40元/股0.67万股1、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 将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7.60元/股调整为27.40元/ 股; 2、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 将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7.40元/股调整为27.10元/ 股; 3、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决议 将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7.10元/股调整为26.40元/ 股。
第二个归 属期5人2026年5 月13日26.40元/股0.67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翁华强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8,950股,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预留授予部分限48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8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7年10月15日。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条件。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 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考 核年度为2025年。 2025年目标值为营业收入11.40亿元或毛利润3.95亿 元,触发值为营业收入10.26亿元或毛利润3.55亿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2.21亿 元,毛利润为7.00亿元,满足2025年营业 收入和毛利润考核指标的目标值,公司层 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 “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根据《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5年度绩 效考核报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激励对 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仍在职的59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 特别优秀 优秀 中等 有待提高 急需提高 评价标准 (A) (B) (C) (D) (E)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0% (Y) 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名激励对象中,57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特别优秀(A)”或“优秀(B)”,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名激励 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中等(C)”,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     
 评价标准特别优秀 (A)优秀 (B)中等 (C)有待提高 (D)急需提高 (E)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Y)100%100%80%0%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中等(C)”,本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根据《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已同意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100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2023 5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248,9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10月18日;
(二)归属数量:248,95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45,2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3,750股;
次1人;
(四)授予价格:26.4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激励对象姓名激励对象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股)可归属数量 (股)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翁华强董事、董事会 秘书20,0005,00025%
王上核心技术人员30,0007,50025%
陈君飞核心技术人员20,0005,00025%
李圣均核心技术人员30,0007,50025%
邵丹核心技术人员70,00017,50025%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53人)815,200202,70024.87% 
合计(58人)985,200245,20024.89%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激励对象姓名激励对象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股)可归属数量 (股)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1人)15,0003,75025% 
合计(1人)15,0003,7502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5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248,9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翁华强先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1、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年激励计划预留授2025
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 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作废处理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聚辰股份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聚辰股份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2、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的归属条件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聚辰股份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聚辰股份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3、公司需就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2025 2025
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作废处理事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2025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的登记手续,且公司董事会须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等事项。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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