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688582):聘任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6-033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动联科”)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林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林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林明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林明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证书。2002年8月至2008年9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08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世通华纳传媒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2019年5月,历任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财务总监、首席执行官;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芯动有限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芯动有限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芯动联科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林明先生目前兼任公司总经理,能够明确区分总经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过渡期内规范岗位任职配置,全面契合监管合规标准。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林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同意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林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林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报送并经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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