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688333):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6-049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年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随英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40)。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 5、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1、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1、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2,291,909股已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5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2,291,909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鉴于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导致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0.082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0.08131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8元(含税)。2026年9月16日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上述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上述事项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二)调整结果 综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结果如下: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6.91229元/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共48名,其中:1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本期获授的0.34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连续两年考核为B,其本期获授的0.34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3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为C,3人本期获授的合计2.2638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合计作废2.9498万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共43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归属46.7852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和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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