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300062):印章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2026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等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利益,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分公司所有正式印章的管理与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董事会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专用章、项目专用章等各类具有法律效力或公司管理效力的印章。根据实际情况需有多枚相同名称印章的须加刻编号,以示区别。 第三条 刻制、使用各种印章须严格按本办法要求执行。严禁私刻、私盖印章。违反本规定,特别是造成损失者,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刑律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印章如有遗失,必须立即向公司总裁办公室报告,如需向公安部门报案声明作废的,总裁办公室应当及时处理。 第五条 公司总裁办公室为印章日常管理与使用监督部门。印章管理人员在使用印章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规定的,必须拒绝使用,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反映情况。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六条 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式样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批准意见刻制。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按以下程序操作: 1、需求部门发起印章制作审批流程,注明印章名称、类型、规格、使用范围、申请理由等; 2、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及职权划分,印章制作申请流程由内部有关人员审批,提出是否同意刻制意见; 3、将批准后的印章制作申请流程交总裁办公室,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刻章机构办理,确保印章样式、规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标准。 4、印章刻制完成后,总裁办公室及时完成公安部门备案手续(如需)。 第七条 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总裁办公室须先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总裁办公室发放印章,保管部门及保管人需在《印章管理总台账》上签字 确认,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八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凡属以公司名义内部发文、对外报出文件、报表、对外开出证明、函件、授权等需加盖公司公章,对一些特殊合同经批准可加盖公章; (二)凡属董事会做出的决议或者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书面文件,加盖董事会 印章; (三)凡属合同、协议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四)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或相关财务印章; (五)凡属公司内部发通知的,加盖人事行政章; (六)涉及其他业务或事项的,加盖相应印章。 第九条 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印章使用实行线上审批制,所有用印需求均需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提交流程,遵循“先审批、后用印” 原则。 (二)通用印章使用流程 1、发起申请 申请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申请部门、申请人、用印文件名称、用途、印章类型、用印份数、文件去向等信息,上传文件最终版电子版,提交申请。 2、审批规定 (1)盖公司公章,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裁批准; (2)盖董事会章,由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并盖章,特殊情况可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批准并盖章; (4)盖财务类章,由财务负责人批准; (5)盖人事行政章,由分管领导批准; (6)其他用章事项,须视情况由相应领导审批。 3、现场用印 审批通过后,按以下不同场景执行现场用印操作,印章管理员均需现场完成复核工作: (1) 常规用印文件:由印章管理员根据线上系统审批通过的电子版直接打印后用印,无需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从源头杜绝版本不一致; (2)用印材料篇幅大的特殊文件(如投标类、工程验收材料类等):申请人携带纸质材料至印章保管处,印章管理员现场复核。 4、归档留痕 盖章完成后,印章管理员需在当日内将盖章后的文件(除投标文件)扫描上传至公司指定归档系统,然后在线上系统标记 “流程结束”。 (三)紧急用印流程 1、因合同签约、投标开标、政务紧急备案等特殊情况,需在集中盖章时段外使用印章的,申请人需提前通知印章管理员及部门领导,说明紧急原因、用印文件、印章类型等情况,待印章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启动紧急流程。 2、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时,需同时提供审批领导通过电话、传真、网络授权的方式批准的有效记录,印章管理员核对审批记录及材料无误后优先处理。 3、紧急用印完成后,申请人需于次日在系统完成流程补录及归档。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批准的文件、合同等,印章保管人有权拒 印。 (五)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介绍信、空白纸等上盖章。 因特殊情况确须盖章的,须填报《印章使用申请表》,经总裁批准后方可盖章。 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已盖章材料的具体内容和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由印章保管人立即收回并销毁。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第十条 印章的保管 人为第一责任人,印章保管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使用范围、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三)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提交《印章借出申请表》,注明借出印章名称、用途、外出地点、预计借出时间、归还时间、借用人及随行印章保管员(公章借出必须指定保管员之一作为随行人员,全程监印,不得委托非保管人员随行)。印章借出申请按照内部相关规定完成审批流程后方可带出。印章带出公司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批准的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四)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每次用印完毕应随时锁入柜中,防止被盗用,禁止将印章置于办公桌上或未上锁的柜子等随意可拿取的地方。一旦发生丢失或被窃,应立即向总裁办公室报告,并迅 速采取措施追查。 (五)印章保管人因事、病、休假等原因离岗时,须由保管印章的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印章保管人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六)印章保管人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安全,并将印章锁进办公桌或保险柜内,妥善保管;第二天上班后,应检查印章所在办公桌或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第十一条 印章的交接 印章移交须办理移交手续,注明印章名称、图样、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印章保管人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保管人离职时,须办理所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更; 2、印章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4、公司决定停用。 存或销毁,公司总裁办公室应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自本制度颁布之日起停止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印章,已经刻制、使用的印章须统一上交总裁办公室保存或销毁,是否再次启用由公司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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