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002080):使用募集资金向泰山玻纤提供借款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泰山玻纤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使用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52号),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向15名合格投资者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7,181,891股,发行价格为51.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1,149,197.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2,166,155.69元。 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上述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500万米低介电纤维布项目”、“年产2,400万米超低损耗低介电纤维布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其中,“年产2,400万米超低损耗低介电纤维布项目”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建设实施,项目总投资175,08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7,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28日全部到位,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47,500万元向泰山玻纤提供借款。 二、借款基本情况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147,500万元 (二)借款用途:专项用于泰山玻纤“年产2,400万米超低损耗低介电纤维布项目”建设 (三)借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 三、泰山玻纤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7日 注册资本:458,172.4537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木制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泰山玻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泰山玻纤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公司向泰山玻纤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泰山玻纤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泰山玻纤已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泰山玻纤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助于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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