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一、 担保情况概述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0《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1”,投票简称为:“齐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1.上述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空格内选择并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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