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齐峰新材(002521):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20:27:02 中财网
原标题:齐峰新材: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一、 担保情况概述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10月23日,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控股孙公司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沙”)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为山东华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签署日期及地点具体以公司及山东华沙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 方被担保方最近一 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 保额度新增后担保额度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净资产比例是否关 联担保
齐峰新 材山东华 沙28.86%020,000.005.06%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5日
4.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5.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6.注册资本:伍亿陆仟零陆万壹仟零伍拾元整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材料、食品用包装材料、电器用纸、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生产限子公司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负债项目2026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3,497,963,658.093,438,067,929.37
负债总额8,048,224.817,956,532.13
净资产3,489,915,433.283,430,111,397.24
收入利润项目2026年1-9月 (未经审计)2025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141,695,473.15221,935,628.66
利润总额213,713,806.25215,306,270.64
净利润211,020,519.54212,439,046.62
9.信用情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17年8月11日
4.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5.法定代表人:李润生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砂布、砂纸、砂带涂附磨具基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96%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负债项目2026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7,937,349.13 109,078,086.97

负债总额34,036,739.5230,826,879.50
净资产83,900,609.6178,251,207.47
收入利润项目2026年1-9月 (未经审计)2025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310,124,892.92364,131,435.82
利润总额52,360,680.8260,227,922.16
净利润45,649,402.1450,841,101.22
10.信用情况:山东华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控股孙公司山东华沙提供担保
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6年度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贷款主要用于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孙公司长效、有序发展,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虽然被担保方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授权董事长李安东先生在2026年度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期间批准办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债权融资及提供担保。

2.同意以上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93.66%。

截至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141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22.82%。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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