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科技(301305):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8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调整前: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九)本次募集资金储存及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3:根据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0万元后,本项目总投资为153,189.8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2026-007)。 本次募投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已启动建设。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总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补充,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69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九)本次募集资金储存及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69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3:根据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0万元后,本项目总投资为153,189.8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2026-007)。 注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调减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2,310.00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已启动建设。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总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补充,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调整了募集资金总额。 (三)《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调整了募集资金总额。 (四)《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调整了募集资金总额。 三、本次调整的授权及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以及《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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