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思仪(30168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2013号)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20:01:43 中财网
原标题:电科思仪: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2013号)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2013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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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1 1-3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2 1-3
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关于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2013号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思仪)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电科思仪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电科思仪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电科思仪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电科思仪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电科思仪《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电科思仪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2013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廖传宝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姚 贝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乐轩
2026年10月23日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4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069,4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0元。截至2026年9月3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069,43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3,110,91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8,995,366.4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4,115,545.5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6]230Z012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高端电子测量仪器生产线改造与扩产 项目54,550.85
新一代移动通信测试研发与产业化建 设项目4,803.70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36,465.29
补充流动资金54,180.16
150,000.00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411.55万元,其中4,411.55万元为超募资金,截至本说明披露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未明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6年9月3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13.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高端电子测量仪器生产线改造与 扩产项目54,550.85
新一代移动通信测试研发与产业 化建设项目4,803.70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36,465.29
补充流动资金54,180.16
150,000.00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899.54万元(不含增值税),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838.12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38.12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保荐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
律师费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注:上述数据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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