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数码(920229):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9:31:31 中财网
原标题:世纪数码: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229 证券简称:世纪数码 公告编号:2026-089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数码”、“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6年 10月 21日行使完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世纪数码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东方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世纪数码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5.67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1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65.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265.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4,434.00万股增加至 4,599.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51%。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3日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世纪数码于 2026年 9月 22日在北交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6年10月 21日行使完毕。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 165.00万股股票,已于 2026年 10月 23日登记于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汉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墨库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横琴蓝湾致远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其中,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 12个月,其余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2026年 9月 22日)起开始计算。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1,265.00万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330.0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 26.09%;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935.0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 73.9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已于 2026年 10月 22日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年 10月 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755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限售期限备注
 数量 (股)占比(%)数量 (股)占比(%数量 (股)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金利峰29,420,00088.242429,420,00066.350929,420,00063.9704(1)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公司召开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次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期间,本人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司股票;本次发行上市终止的, 本人可以申请解除自愿限售。 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内(下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减持底价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价 格调整)。 5、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 长、总经理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限售期限备注
 数量 (股)占比(%)数量 (股)占比(%数量 (股)占比(%)  
       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 延长 6个月。 6、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公司上市 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 为被发现后 6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本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 12个月内,本 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7、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及时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 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承诺。 8、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等合理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及时通知公 司,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证券监管机构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限售期限备注
 数量 (股)占比(%)数量 (股)占比(%数量 (股)占比(%)  
       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本人 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上市后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 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24个月; 2、公司第二年较公司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 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 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 其中,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 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人上市前已取得, 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 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限售期限备注
 数量 (股)占比(%)数量 (股)占比(%数量 (股)占比(%)  
李阳1,920,0005.75881,920,0004.33021,920,0004.1748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个月内 (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 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 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2、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自愿限售股东
中信建投基金- 共赢 99号员工 参与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550,0001.24041,100,0002.3918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杭州爱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319,0810.7196638,1621.3876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深圳市汉森软 件股份有限公 司--319,0810.7196638,1621.3876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限售期限备注
 数量 (股)占比(%)数量 (股)占比(%数量 (股)占比(%)  
深圳市墨库新 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75,4950.3958350,9890.7632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广东横琴蓝湾 致远科技创新 投资有限公司--159,5400.3598319,0810.6938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深圳怀新企业 投资顾问股份 有限公司--126,8030.2860253,6060.5514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小计31,340,00094.001232,990,00074.402334,640,00075.3207--
二、无限售流通股        
小计2,000,0005.998811,350,00025.597711,350,00024.6793--
合计33,340,000100.000044,340,000100.000045,990,000100.0000--
注 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未考虑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包
括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
注 3:发行人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情况;
注 4:上表中标注为“自愿限售股东”的股东李阳限售期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个月内”,限售期已届满但尚未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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