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达重工(92002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9:26:34 中财网
原标题:凯达重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重工”、“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6年 10月 22日行使完毕。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4.26元/股于 2026年 9月 14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9,000,000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凯达重工于 2026年 9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含第 30个自然日,即自 2026年 9月 23日至 2026年 10月 22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9,000,000股)。

凯达重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凯达重工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4.26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60,000,000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9,000,0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69,000,000股。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由 225,000,000股增加至 234,000,000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9.49%。

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834.0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60,000,000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560.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29,394.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4,283.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10.86万元(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共同签署《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 (股)延期交付数量 (股)限售期 安排
1国联凯达重工战略配售1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000,0006,000,00012个月
2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3,000,00012个月
合计9,000,0009,000,000-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6年9月23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299467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9,00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83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增加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0.98万元(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月 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2月7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1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24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21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13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签署了《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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