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30097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9:22:16 中财网
原标题:商络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6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沙宏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三季度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拓宽融资渠道,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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