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68842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9:16:45 中财网
原标题:康为世纪: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

文件和《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意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王春香、庄志华、曹春梅、沈浩、胡懿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王春香、庄志华、曹春梅、沈浩、胡懿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意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邱国江、李映红、刘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此外,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邱国江、李映红、刘悦均已经完成了“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课程的学习。其中邱国江为会计专业人士,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邱国江、李映红、刘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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