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四方新材(605122):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砼磊高新”)日常经营需要,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砼磊高新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公司与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砼磊高新最高额债权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及其相关方未直接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合规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202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砼磊高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主要为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控股子公司共享金融机构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实际使用的银行贷款提供必要的担保,能够更好地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及其相关方未直接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合规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做优做强主营业务,保障持续、稳健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3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1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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