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30068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8:08:24 中财网
原标题:智动力: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10月23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39,857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169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8月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84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0.8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4.6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为16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为618.0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1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为41.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为154.51万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6.30元。

5、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及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 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 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 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亦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二)股权激励计划审批及授予情况
1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上述议案已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7日期间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回购股份)》,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25日
(2)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拟授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 例占授予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 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外籍人员     
方 江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中国7.53.60%0.0288%
张国书副总经理中国20.96%0.0077%
HANJINSOO核心人员韩国2.51.20%0.0096%
冯俊生核心人员中国香港20.96%0.0077%
PARKDAE SUNG核心人员韩国1.70.82%0.0065%
二、公司其他核心人员(178人)150.972.46%0.5790%  
合计166.680.00%0.6393%  
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拟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 例占授予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 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外籍人员     
方江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中国7.50.97%0.0288%
张国书副总经理中国20.26%0.0077%
PARKDAE SUNG核心人员韩国8.31.07%0.0318%
HANJINSOO核心人员韩国7.50.97%0.0288%
冯俊生核心人员中国香港60.78%0.0230%
二、其他核心人员(179人)586.7575.95%2.2513%  
合计618.0580.00%2.3714%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215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和预留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15名调整为184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00.00万股调整为980.8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80.00万股调整为784.6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由202.2万股调整为16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由677.80万股调整为618.0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0.00万股调整为196.1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由50.55万股调整为41.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由169.45万股调整为154.51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的调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无调整。

(四)说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调整变动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169 239,857
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 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二)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2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5年10月15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达成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 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② 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 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满足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 个月(含)以上的任职期限。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 名已离职,剩余激励对象符合归 属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 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同时 设定收入和净利润作为考核指标,收入指标达成最多可归属对应总 数量的50%,净利润指标达成最多可归属对应总数量的50%,两个 指标分开计算,互相独立,具体情况如下: ①收入考核指标 各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 考核 目标值 触发值 归属期 指标 年度 (Ym) (Y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度 18亿元 16亿元 考核年 度营业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度 20亿元 17亿元 收入 (Y)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度 23亿元 19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数值作 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下同。 各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对应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各考核年度指标完 公司层面对应可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成情况 (M) Y≥Ym M=50% 考核年度营业收 Yn≤Y<Ym M=Y/Ym*50% 入(Y) Y<Yn M=0 ②净利润考核指标 各年度对应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 考核 归属期 目标值(Pm) 指标 年度 考核年 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1.00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度 度比 亿元 2024年 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1.7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度 增加的 亿元 净利润 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2.4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度 (P) 亿元 注1:考核年度比2024年增加的净利润(P)=考核年度的净利润-2024年 合并报表净利润,其中“考核年度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并剔除以本 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股份支付费用)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 据,下同。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下同。①收入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1,591,073,573.72元,未达 到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的触发 值(Yn)16亿元人民币,公司 层面对应可归属比例M=0。 ②净利润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 润-139,512,120.88元,剔除本激 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 销(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 润为-132,997,300.53元。以2024 年净利润-153,868,163.09为基 数,考核年度2025年比2024年 增加的净利润(P)为 20,870,862.56元。 考核年度2025 年度比2024年 20,870,862.5 增加的净利润 6元 (P) 比2024年净 目标值(Pm) 利润增加 1.00亿元 2025年考核年 0<P<Pm 度指标完成情况 N=P 公司层面对应可 /Pm*50% 归属比例(N) =10.4354% 公司层面2025年度考核期归 属比例为上述公司层面对应可 归属比例M和N之和。即 为: M+N=0+10.4354%=10.4354%       
  考核 指标归属期考核 年度目标值 (Ym)触发值 (Yn)   
  考核年 度营业 收入 (Y)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度18亿元16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度20亿元17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度23亿元19亿元   
          
  考核指标各考核年度指标完 成情况公司层面对应可归属比例 (M)     
  考核年度营业收 入(Y)Y≥YmM=50%     
       考核年度2025 年度比2024年 增加的净利润 (P)20,870,862.5 6元 
   Yn≤Y<YmM=Y/Ym*50%     
   Y<YnM=0     
          
   目标值(Pm)比2024年净 利润增加 1.00亿元     
  考核 指标归属期考核 年度目标值(Pm)    
        2025年考核年 度指标完成情况0<P<Pm
  考核年 度比 2024年 增加的 净利润 (P)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度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1.00 亿元    
        公司层面对应可 归属比例(N)N=P /Pm*50% =10.4354%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度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1.7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度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2.40 亿元    
          

 各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对应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各考核年度指标完 公司层面对应可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成情况 (N) P≥Pm N=50% 考核年度比2024 年 0<P<Pm N=P/Pm*50% 增加的净利润 (P) P≤0 N=0 综上,各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 面对应各期的归属比例为分别根据上表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的完成情况折算为对应比例之和,即公司层面各 考核期归属比例为上述公司层面对应可归属比例M和N之和。各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 宜。 若根据上表计算,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0,激励对象当期未 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 效。     
  考核指标各考核年度指标完 成情况公司层面对应可归属比例 (N)  
  考核年度比2024 年 增加的净利润 (P)P≥PmN=50%  
   0<P<PmN=P/Pm*50%  
   P≤0N=0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届 时依据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 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股票数量=个人当年 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比例(M+N)×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G)。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 100% 100% 70% 0% 比例(G)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除已离职激励对象8名,获 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176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 1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结果为“A”,对应个人层面 可归属比例为100%;38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B”,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为100%;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    
  个人考核结果ABCD
  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G)100%100%7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5,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其余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根据业绩及绩效考核达成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82,343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共计2,307,34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日:2026年10月23日
(二)归属数量:239,857股
(三)归属人数:169人
(四)股票来源:回购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可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本次可归属数 量占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外籍人员     
方 江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中国7.53,1304.17%
HANJINSOO核心人员韩国7.53,1304.17%
冯俊生核心人员中国香港62,5044.17%
PARKDAE SUNG核心人员韩国8.33,4644.17%
二、公司其他核心人员(165人)545.55227,6294.17%  
合计574.85239,8574.17%  
注:①以上数据已剔除已离职及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对应需作废的股份数量;②
上述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未发生离职、未及时缴纳资金等情况。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0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至2025年02月18日。截至回购期限届满日(2025年02月24日),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59,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4%,最高成交价为9.2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80元/股,回购均价为8.0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296,694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6年5月12日。截至2026年6月2日收盘,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2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4%,最高成交价为18.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4元/股,回购均价为15.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97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两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的加权平均价格为11.51元/股。

(八)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元/股(调整后),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10月23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39,857股。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535)。经审验,截至2026年10月8日止,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收到16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壹万壹仟零玖拾玖元壹角整(¥1,511,099.10)。股票来源均系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故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0月23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260,624,2200260,624,220
239,857
(二)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归属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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