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600202):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完成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7:56:44 中财网
原标题: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公告编号:临2026-04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计划自2025年4月28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增持计划延期及增加增持主体情况:工投集团将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6年10月27日,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增持计划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6)。

2026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工投集团函告,工投集团增加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碳厂”)作为增持主体,工投集团持有电碳厂100%股权,为电碳厂的控股股东。电碳厂作为增持主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计划其他条件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增加增持主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6)。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6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工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碳厂的告知函:截至10月23日收盘,工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碳厂已在本次增持期间,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833,500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130,449,385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34.03%

增持主体名称二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0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0%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 任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28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5年4月28日~2026年10月27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总股本的2%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2026年6月29日~2026年10月23日
增持股份结果 对应方式及数量2026年10月23日,电碳厂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833,5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0%,累计增持金额1,756.77万元。本 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A股:1,756.77万元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A股:1.00%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数量工投集团持股130,449,385股,电碳厂持股3,833,500 股,二者合计持股134,282,885股。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比例工投集团持有公司34.03%的股份,电碳厂持有公司 1.00%的股份,二者合计持有公司35.03%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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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三、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认为:1、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工投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电碳厂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且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2、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哈空调已就本次增持计划和进展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鉴于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上市公司应当就本次增持实施结果进行必要披露。3、工投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准备实施,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工投集团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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