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688677):海泰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6-05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美国飞锐增加购买原材料、商品共计50万元人民币。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向关联方美国飞锐购买原材料、商品共计200万元人民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原材料,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安民、郑耀及辜长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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